www.phhs.com.tw | 澎湖 樂夏租賃有限公司 中興租車行
首頁 > 租車須知
租車須知 | Rental Information

營業時間

AM 09:00~PM 20:00
取、還車請配合本公司營業時間

 

租車條件

汽車:承租人須年滿20歲,並持有監理單位認可之有效汽車駕照滿2年以上。
 本國國民:中華民國有效汽車駕照正本
 非本國國民:中華民國有效汽車駕照正本
機車:承租人須年滿法定年齡,並持有中華民國有效重型機車駕照正本1年以上。
 本國國民:中華民國有效機車駕照正本
 非本國國民:中華民國有效機車駕照正本

取車當下請提供駕駛本人之駕照正本,經門市查詢,取車時如因個人因素(未帶證件/未持有有效駕照/尚有違規欠款等),本公司得拒絕供應車輛,並不退回訂金,敬請見諒。

 

 預約車輛

透過本公司官方LINE@預訂(LINE ID@phhs)
租車二十四小時內為一日計費,六小時內為半日計費。
確認預訂車輛後請於二日內完成訂金付款,訂金為總金額的30%,付款完成後請傳訊官方LINE@客服確認,並保留匯款收據/傳訊紀錄作為付款憑證,方可保留車輛,逾期未付款及確認視同訂車取消,不另行通知,餘款於取車時付清。
逾時收費標準機車每小時50元起,轎車每小時150元起,廂型車、休旅車250元起。
汽車單租半日、花火節期間及連續假期期間未連續租滿二日恕無開放預約。若有需要請當天電洽,依當日現場車輛為準。
機車未連續租滿二日恕無開放預約。若有需要請當天電洽,依當日現場車輛為準。
欲下訂前,請詳細閱讀本注意事項及考慮租用時間、車輛,如已完成下訂,所支付訂金以預定車種、使用時間及原訂需求為準。恕不接受更改使用時間及車輛或新增需求,延後取車或提前還車亦不退還款項,造成不便,敬請見諒。
◆租賃汽車,一部車可免費附一張兒童安全座椅或兒童增高墊;第二張以上須加價每張200元。如有需要請提前預約,以免向隅。
◆租金含車輛強制險,未含其他保險。如須其他保險,請至「保險專區」參考,自行至保險公司網站線上投保。
汽車配置行車紀錄器、導航;機車配置手機架。皆為了旅客方便附加如有故障不影響行駛功能無法退車或換車。
所預定車輛若因故未能交付,本公司得以同等價位車輛替代。
本公司保留隨時修訂或終止本活動內容之權利,若有爭議時,以本公司解釋為準。

 

租賃車輛

租金不含車輛油料費用,本公司汽車皆附滿油交車,還車時亦須附滿油還車,還車時須出示還車前15分鐘內發票確認。機車則未附油
租用期間如遇突發狀況,需本公司協助處理,尚請考量出車時間及距離長短, 並耐心等候,本公司會盡速處理。
◆租用期間若因車輛本身機件故障,所需修復時間過長,本公司會予以換用同等值車輛,若無其他車輛可替換時,扣除使用時間,所剩租金予以退費,不得要求其他賠償(可歸責於承租人之事由致車輛損壞或失竊者不適用)
車輛行駛中輪胎損壞,本公司協調輪胎行處理,其修復費用由租賃者付費。
汽車禁止吸菸、禁止攜帶寵物。
請保持車內環境整潔,還車時若有漁貨湯汁外流、菸味、菸蒂、菜渣、湯汁、口香糖、嘔吐物、寵物毛髮便溺等影響下位乘客使用情況,需額外負擔最少3500元以上之清潔費用。工作天數另計
◆請於預定時間內取、還車,如需延時請先來電確認使用時間及費用。

 

接駁服務

透過本公司官方LINE@預訂(LINE ID@phhs)
接駁服務須提前預約,未預約及現場租賃不適用。
接駁服務僅限取車及還車時。
◆接駁至本公司門市取車、還車地點亦為本公司門市。
取車後行李需自行載運,請注意行李及人員乘載空間。
皆為接送到公司辦理租車事宜,無提供接送到飯店放行李服務。
不可併用其他專案優惠專案使用。
連續假期恕無提供接駁服務。


★飯店接駁:
 (1)汽車連續租用滿二日以上適用。
 (2)機車連續租用滿二日以上適用。
 (2)範圍範圍:距離本公司2公里內之飯店、民宿、旅店等地點(請提供地點確認)。
 (4)取車、還車地點為市區店(地址:馬公市新生路47號)。

★搭船抵達-馬公港來回接駁:
 (1)汽車連續租用滿二日以上適用。
 (2)機車連續租用滿二日以上適用。
 (3)取車、還車地點為市區店(地址:馬公市新生路47號)。

★搭機抵達-馬公機場來回接駁:
 (1)汽車一部連續租用滿二日以上適用。
 (2)機車兩台連續租用滿三日以上適用。
 (3)取、還車地點為烏崁店(請搜尋「中興租車行烏崁店」即可,地址:馬公市烏崁里71-3號)。
 (4)機場接駁請配合本公司接駁車班次:
 接機時刻:09:0010:0011:0012:0013:0014:0015:0016:0017:0018:00
 送機時刻:09:3010:3011:3012:3013:3014:3015:3016:3017:3018:30
  上述班次時間外恕無提供接駁服務。
  須當天還車半小時內,如超出時間恕無法提供接駁服務。
  自取專案無提供接送服務取車地點皆為市區店(地址:澎湖縣馬公市新生路47)。

 

取消訂單

契約因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,致不能履行時,定金之退還依下列規定辦理
 (1)乙方解約通知於預定租車日10日前到達者,得請求甲方退還已付定金100%
 (2)乙方解約通知於預定租車日7-9日前到達者,得請求甲方退還已付定金50%
 (3)乙方解約通知於預定租車日4-6日前到達者,得請求甲方退還已付定金40%
 (4)乙方解約通知於預定租車日2-3日前到達者,得請求甲方退還已付定金30%
 (5)乙方解約通知於預定租車日1日前到達者,得請求甲方退還已付定金20%
 (6)乙方解約通知於預定租車日當日(含前一日結束營業後)到達或怠於通知者,甲方得不退還乙方已付全部定金。
 (7)每筆取消交易酌收100元行政處理費。

 (8)取車當日如遇颱風、地震等天災屬不可抗拒因素,導致交通中斷(以澎湖縣市政府頒布狀況為準則),無法如期前往,訂金可全額退還或可延期一次保留60日內使用,延期須配合當日該車輛預約狀況為準,本公司有權更換其他車輛替換。若為個人因素致無法到達者,恕不適用。

 

匯款帳戶

銀行名稱:玉山銀行(808
戶  名:中興租車行洪玉軒
帳  號:1034-940-137459

 
© 2017 HAPPY SUMMER AUTO RENTAL. CHUNG HSIMG MOTORCYCLE ERNTAL. All rights reserved.
WEB DESIGNED : 2r2m/放浪設計
 

澎湖 樂夏租賃有限公司 中興租車行

Add 地址:澎湖縣馬公市新生路47號(市區總店)澎湖縣馬公市烏崁里71-3號(烏崁店)
Tel 電話:0911-174859(遠傳)0932-972695(中華)06-9267668(市話)
Fax 傳真:06-9266365
E-MAIL:pc790628@gmail.com

 
加入好友

支援LINE Pay付款
銀行名稱:玉山銀行(808)
戶名:中興租車行洪玉軒
帳號:1034-940-137459